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廣泛應用,網絡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、交流思想的重要平臺。為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7年頒布并實施了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。該規定作為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重要行政法規,對保障網絡信息傳播秩序、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具有深遠意義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定義,即通過互聯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信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、轉載、傳播等服務。其核心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許可制度、主體責任落實、內容管理規范以及法律責任追究等方面。
在準入機制上,《規定》確立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制度。提供新聞信息采編發布、轉載服務的單位,必須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。這從源頭上加強了對新聞信息發布主體的資質審核,有助于提升網絡新聞內容的專業性和可信度。對于非新聞單位設立的轉載新聞信息、提供新聞信息發布平臺等服務,也需履行備案手續,確保服務提供者在法律框架內運作。
《規定》強化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。要求服務提供者健全信息發布審核、公共信息巡查、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,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。特別強調不得采編、發布、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,并應抵制網絡謠言、虛假新聞等不良信息。這促使平臺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治理,完善內部內容審核機制,履行社會責任。
在內容管理方面,《規定》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時,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,注明稿件來源及作者信息,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。明確禁止利用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從事非法活動,如危害國家安全、散布謠言、擾亂社會秩序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,為內容創作和傳播劃定了清晰的紅線。
《規定》還細化了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。國家及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開展監督檢查,對違反規定的行為,如未經許可提供服務、傳播禁止內容等,設置了警告、罰款、暫停更新直至關閉網站等處罰措施,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這形成了有效的威懾力,保障了規定的貫徹執行。
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的實施,是適應互聯網發展新形勢、回應社會關切的重要舉措。它不僅規范了市場主體行為,保護了用戶權益,也推動了網絡新聞信息行業的專業化、規范化發展。隨著技術演進和媒體形態的不斷變化,相關法規也需持續完善,以平衡信息自由與秩序維護,最終促進形成積極健康、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,讓互聯網更好地服務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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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14 04:17:17